湖北因人施策做实回访教育 一对一谈话激励重拾干劲
日前,湖北省蕲春县彭思镇政府副科级干部郑某某顶着热浪来到驻点村,带领村干部开展村容村貌整治工作。他紧盯各项工作进度,加强指挥调度,干劲十足。然而一年前,这位乡镇干部因违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曾一度意志消沉。
转变源于一次暖心回访。蕲春县纪委监委联合彭思镇纪委将其纳入重点回访教育对象,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帮助他解开心结。在组织的激励关怀下,郑某某重拾干劲。由于在防汛抗旱、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中表现突出,郑某某受到镇政府的通报表扬。
蕲春县纪委监委今年制定专门方案,按照“谁处分谁回访”的原则,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由县、乡纪委组建回访教育工作小组,分层分级对上年度受处分的党员干部开展全覆盖回访教育,帮助受处分党员干部改正错误,重拾干事创业信心和热情。
为推动回访教育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湖北省纪委监委指导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建立教育帮带、处分影响期满考核评价、回访教育监督检查、回访教育归档等工作机制,坚持因人施策,提升回访教育工作实效。对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由其所在党组织明确教育帮带责任人,负责跟踪了解受处理处分人的思想工作情况。在处分影响期满前一个月,由作出决定的机关会同同级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对党员干部现实表现情况进行考核评价。纪检监察机关结合巡视巡察、“一把手”谈心谈话、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等工作,联合组织人事部门开展回访教育情况监督检查,对责任和工作落实不到位的督促立行立改。回访后形成“一人一档”,纳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将回访结果作为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考核评价、职务晋升、岗位调整等方面的参考依据。
为推动回访教育精准有效,该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治病救人、因人施策,把思想教育、纪法教育、心理疏导贯穿全过程,做实做细回访教育各环节,让受处理处分干部既深刻认识到纪律执行的力度,又深切感受到组织关心关爱的温度。
回访教育前,综合评估受处理处分人员的违纪性质、处理处分类型、工作表现等,量身定制回访方案和谈话提纲;回访教育中,通过采取“一对一”当面谈话、与所在单位领导重点访谈、与干部职工延伸访谈等方式,深入了解受访人员的思想认识、改正情况和工作实绩。对处于重要岗位,因事故事件、失职失责被追责的干部,以及思想波动大的干部,采取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和单位分管领导共同参与的方式,进行联合帮教,做深做实思想政治工作。
湖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回访教育作为落实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的重要举措,推动构建党委(党组)负主责、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各负其责的回访教育工作机制,全链条压实回访教育工作责任。
武汉某市直单位直属二级单位领导干部胡某因违规审批发放返聘人员工资、奖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一度情绪低沉。今年以来,武汉市纪委监委联合胡某所在单位纪委、组织人事处等组成回访教育小组,通过“思想引导+工作指导+纪律监督”的综合帮带方式,多次对胡某开展谈心谈话,了解其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帮助其剖析错误根源。在组织耐心细致的帮扶教育下,胡某提升了思想认识,立足岗位职责,在科技项目管理、产业创新研究、推动科普工作等方面作出积极贡献。
为防止“一访了之”,湖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注重用好回访教育成果,形成“回访、教育、重塑”链条,着力放大回访教育工作效能。黄石市纪委监委既注重教育帮助受处理处分干部,又注重了解发案单位以案促改促治情况,今年以来,已对18份纪检监察建议书整改落实情况开展跟踪督办回访,实现了“回访一人、教育一片、整改一域”的良好效果。宜都市纪委监委加强与组织部门、受处分干部所在单位协同联动,积极探索回访教育与重新提拔使用衔接路径,在处分影响期满前根据回访对象的悔错态度、日常表现、履职尽责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反馈至组织部门及所在单位,作为处分影响期满后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通讯员 石毅鹏)
中国公众信息网摘编:亓荃鹏 |